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五节 城市地下经营单位特别规定第五十三条已修改地下经营场所设置的电源线路应当符合标准;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气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且接地可靠。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