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九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委托合同价款百分之三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2月1日第九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