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条

已修改

未列入改造计划的旧住宅小区及未推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站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实施物业管理。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