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已修改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费由双方约定。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