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已修改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是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或者转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