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协助燃气企业进行抢修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其暂停建设,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