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