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残疾人组织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对经济困难的或者其他原因确需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残疾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