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已修改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燃气专业规划,遵守国家和本省的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