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侵占、挪用基本农田耕地开垦费、闲置费、复垦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