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拒绝、阻碍基本农田管理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按照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