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基本农田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