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区划定第十二条有效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提出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