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安全生产措施与保障第十三条已修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用于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的不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存储、使用和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