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废止

民办教育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决定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由教育主管部门列入计划,统一下达,面向社会招生。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