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二条已废止民办教育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权自主设置教师的专业技术岗位、自主聘任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自主决定教师及其他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24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