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撤销、拍卖或者合并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的,由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将处理结果报省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