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中医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扶持中医药事业,把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域卫生规划,逐步完善中医医疗、教育、科研、管理体系。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