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修改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重视旅游业的发展,加大对旅游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鼓励引进民间资本,发展特色旅游,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景观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全州新的经济增长点之一。

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