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九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保护和改善城乡人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7月29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