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保护和改善城乡人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