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州人民政府,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

自治机关依照宪法规定的权限,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自治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