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州人民政府,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自治机关依照宪法规定的权限,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自治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7月2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