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带领全州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科学发展观,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实施科教兴州战略,加快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把自治州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民族自治地方。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7月29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