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若干规定第五条有效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法向主管机关申请,经许可后,方可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七条规定不需申请的活动除外。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