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办法/第四章 建设用地管理第四十七条已废止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等补办有偿使用手续的,应当经具有地价评估资格的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地价评估。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2年7月26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