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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有效
禁止在电线杆、树木、住宅楼道上以及其他未经批准的场所书写、刻画、张贴户外广告。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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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