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信访条例/第三章 信访工作机构与人员第十三条已废止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必要的信访工作联系制度,通报情况,协调重大信访事项的处理。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