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七条已修改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违法或者失职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直接查处。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