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废止

法律服务组织应当按规定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依法履行法律援助的职责,法律援助组织应当为指派承担法律援助的人员提供工作便利。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