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废止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人民法院指定辩护通知书后3日内制作《决定法律援助通知书》,函复人民法院,并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