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二节 非机动车第十八条有效申请非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下肢残疾的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每位残疾人只能申请登记一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并限于自用。申请人的具体条件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非机动车牌证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式样并监制。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