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已废止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