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五条有效省、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侨眷人数较多的不设区的市、县、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应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侨眷代表。当地归国华侨联合会可依法参与归侨、侨眷代表人选的推荐。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