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属地管理原则。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