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