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受害或者长势衰弱,养护责任人应当及时报告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专业绿化养护单位进行复壮和抢救。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