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已修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蔬菜农药残留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