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护管理野生动物资源所需经费,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经费中列支,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