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五章 经营利用管理第三十条已修改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收购单位出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