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修改科学技术行政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