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在科学技术进步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