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三章 内容与方式第十四条有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向用人单位下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用人单位自收到询问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作出答复。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