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第五章 防汛与抗洪第四十八条已废止县级以上防汛指挥机构根据汛情发展发布的命令和动员令,辖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