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已废止

闽江、晋江、九龙江的下游防御洪水方案分别由所在地的市(地)人民政府制定,经省防汛指挥机构汇总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执行。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