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废止

用水单位应当安置量水设施,严格执行用水计划,采用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防止浪费。

生活用水应当推广节水器具和设备,实行计量收费。

工业用水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工业用水定额,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废水处理、综合利用等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有条件的单位提倡利用海水作为工业冷却水。

农业用水应当改进灌水技术,推广节水灌溉方法,制定合理用水定额,提倡按亩配水,减少耗水量。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