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造林绿化管护条例第五条已废止每年四月为全县造林绿化月。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广泛宣传贯彻《森林法》和开展造林护林活动。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地方法规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