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在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将其活动成果的副本提交管理局和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