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九条已修改自治县内隶属上级国家机关的企业事业单位,要尊重自治机关的自治权,遵守和执行自治机关的决议、决定,接受自治机关的监督。地方法规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