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坚持对各民族公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奋斗、遵纪守法的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各民族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

地方法规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