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六条已修改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省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颁发的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2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