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已修改
监督检查部门的罚没财物,按有关规定上缴财政。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五十五条
回到全文
第五十七条